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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积极学习新《档案法》

发布日期:2021-01-20 09:23 文章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何晓红、刘小微   浏览击量:

一是充分领会学习新规精神。新《档案法》对电子档案的合法要件、地位和作用、安全管理要求和信息化系统建设等作出规定,窗口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原文,充分领会新规定新要求,积极适应以信息化为核心的档案管理形式,逐渐有序转变档案传统管理模式。

二是强化档案依法管理意识。通过报刊、杂志和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和解读新《档案法》,使群众及企业了解不动档案和档案管理工作,争取群众及企业支持、理解档案管理工作。要求所有职工把掌握运用新《档案法》作为履行职责、推动工作的必备素质和能力,做到依法管理,依法利用档案。

三是建章立制促进工作落实。依照新《档案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了不动产档案管理利用等8项制度,严格落实档案管理“八防”要求,做到档案工作有章可循,档案管理更加标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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