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依法推进残疾人就业认定工作,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巴中市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办理用人单位2020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工作。
各用人单位(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于2021年6月30日前到市民之家三楼社会事务类窗口(窗口联系电话0827-5775696)申报办理核定手续,未在规定时间申报的,逾期不予审核认定,将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全额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