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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一标一考核”考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发布日期:2020-10-29 14:26 文章来源:办公室 邱志富   浏览击量:

巴中市依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对进场交易项目严格实行 “一标一考核”,切实规范交易各方行为,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紧盯重点对象。严格对进场交易平台的所有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督考核,紧盯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现场监督四类重点人员在招投标过程中的现场履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的考核评价。

明确考核流程。一是如实记录。由交易各科室按流程对发生在交易各环节的异常情况及时收集、记录,现场监督科对各科室记录的异常情况收集汇总。二是客观考核。现场监督科根据交易各方在招投标交易现场的履职尽责情况开展“一标一考核”,综合评定出考核等次。三是及时通报。现场发现的异常情况,原则上责令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到位、在现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可能影响招投标结果的,2个工作日内书面上报主管部门。每月向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行业监督部门报送。四是公开曝光。通过网站、交易大厅屏幕等多形式的曝光平台,及时公开曝光“差”评人员。

突出考核重点。针对四类重点考核对象交易现场履职情况分别量身定制八个方面考核重点内容。招标人(采购人)主要围绕场地预约、开标活动组织、设置专家抽取条件、遵守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代理机构主要围绕公告发布、开评标现场纪律、评审费支付、遵守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评标专家主要围绕遵守评标纪律、履行回避制度、通讯工具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现场监督主要围绕工作纪律、评审信息泄露、制止开评标活动违规行为等方面进行考核。 

细化考核等次。坚持差异化考核,严格实行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考核。交易各方在交易活动中认真履职尽责的考核为“优”;能较好的履职尽责,但存在异常情况且对开评标活动无实质性影响的考核为“良”;现场存在异常情况对开评标活动有一定影响,但对招投标结果无实质性影响的考核为“一般”;现场存在异常情况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并对招投标活动有重大不良影响的考核为“差”。

加强差评惩戒。加大考核结果为“一般”“差”两种差评结果的惩戒力度。考核结果为“一般”的,及时通报至招标(采购)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纳入不诚信记录;考核结果为“差”的,及时抄报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纳入不诚信记录,并通过网站等多种媒介公开曝光。

截至目前,巴中市已对409个进场交易项目进行了“一标一考核”,考核评价四类重点对象4339人次,“差”评招标人(采购人)4人、代理机构6家、评标专家8人,移交问题线索14件,查处10件次,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作用,“考”出了规范有序的交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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