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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中市“不见面开标系统”采购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3-09 16:2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击量:

采购项目名称

巴中市“不见面开标系统”采购项目

采 购 人

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红星街70巴中市民之家5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827-3339070

采购内容及标准

本项目采购供应商1名,负责按照本公告所示的标准完成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的开发、安装、调试工作;

采购清单及主要技术功能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1.共计人民币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2.供应商的报价不能超过此限价,否则其响应作无效处理

采购项目完成时限

1.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1日内签订合同;

2.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完成系统安装和调试,提交采购人验收

采购组织方式

本项目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1.本采购公告在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发布;

2.采购人按照最终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3.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1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成交供应商履约,提交采购人验收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0311930;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

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红星街70号巴中市民之家4保密会议室

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按照本公告报价清单制作的报价表,技术参数对照表(逐一对照响应)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完全响应本次采购对系统开发的功能要求承诺函

5.对系统交付时间响应的承诺函

6.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其他书面材料。

说明:

1以上材料,应为A4规格的书面材料并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可不提供以上第3

响应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本公告附件提供响应文件的格式,请各供应商按照格式制作;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内作出报价,否则其响应作无效处理;格式中明确签字、盖章的部分,供应商应签署、签章到位,以避免对法定有效性造成影响

响应文件作无效的情形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符合本公告“响应文件的组成”所列内容的要求,供应商书面材料的效力无效,或是供应商的响应情况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质量、服务要求的,其响应作无效处理

备注

1.采购人内部监督机构全程监督本次采购项目

2.供应商与采购人关于本项目存在理解不一致的情形时,以采购人的解释为准;

3.需踏勘现场的,由供应商自行踏勘,采购人不组织;

4.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安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是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但不限于物流、保险、劳务、安装、调试、集成服务、税费,即包干价;

5.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过程的异议应现场提出,采购人现场解答6.供应商对采购结果的异议应在完成响应文件提交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附件

关于巴中市“不见面开标系统”采购项目的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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