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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2016-12-08 17:53 作者:admi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经市财政局批复同意的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6年收支预算情况向社会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为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提供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为政府机构、单位提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为进入市级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和现场组织服务,承担市级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

    (三)制订市级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服务规范和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推行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组织开展市级平台并联审批协调服务;对市直各部门(单位)派驻的窗口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实施考核,对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机构及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实施评价。

   (四)按有关规定查验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各方主体资格和进场交易项目相关手续;负责对进入市级交易服务中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产权交易、矿业权和特许经营权出(转)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提供现场管理和服务;受委托依法承担有关公共资源项目交易服务工作。

    (五)参与全市进入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信用评价体系和中介机构库等的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现场行为公开制度,开展场内信用信息记录、评价并对外发布。

    (六)参与对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政务服务开展情况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效益评价、评估工作,为相关行业部门监管提供协助。

    (七)对县(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参与相关业务工作的调研和培训。

    (八)负责按规定实施现场秩序管理和监督工作,记录、制止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

    (九)指导、协调市、县(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搭建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平台,牵头制定服务标准,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信用库;指导下级农村产权交易活动,协调跨县(区)农村产权交易业务办理等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及有关部门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2016年,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紧紧围绕省、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及省中心的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开展以“集中受理、受办分离、过程管控、限时办结、一窗发证”为主要内容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全面清理进驻政务大厅公共服务事项,启动市、县(区)、乡三级纵向联动审批,大力推行政务服务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网上办理和在线咨询,切实提高审批实效,提高办事效率,力争做到行政审批事项在全省最少、流程最短、收费最低、效率最高,确保部门授权面100%,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提速50%以上,现场办结率95%以上,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100%。加强乡镇便民服务工作的督导,深化农村便民服务代办工作,促进基层组织建设,助推精准扶贫。优化完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搭建全市统一规范的政府采购电子竞价平台,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效益。对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流程进行梳理优化,建立交易流程标准化体系。加强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优化完善农村产权信息平台,制定规范统一的交易流程。加强中心现场监督,制定监督管理办法,对开标厅、专家评审区域实行电子屏蔽。加快推进新中心业务用房建设进度,扎实抓好机关党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依法治市、“五创联动”等工作,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阳光高效的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环境。

    二、部门概况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下属单位。2016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20人。供给车辆3辆。

    三、2016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预算收入总额为1147.8万元,比2015 年减少 14.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47.8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300万元。

    相应安排预算支出1147.8 万元,其中:

   (一)人员支出143.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 50.3万元,津贴补贴3.6万元,绩效工资58.4万元,养老保险单位缴费22.5 万元,医疗保险单位缴费8.3 万元。

   (二)日常公用支出48.9万元,其中,办公费8万元,差旅费18万元,工会经费 2.2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9万元,福利费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10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5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13.5万元等。

   (四)项目支出942.3万元,实行专项核算,专项管理使用。其中,常规性项目支出531.6万元,主要用于依法治市、网络运行维护、公务接待、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会议、培训、党建、办公用房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410.7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专项工作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4万元,较2015年预算总额减少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减少16.67%。主要原因是尽量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及标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减少25%,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公务活动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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