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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职责

2024-02-20 10:10 来源: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作者:市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
(一)贯彻执行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为进入市级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平台的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和现场组织服务,承担市级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 (三)制订市级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服务规范和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推行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组织开展市级平台并联审批协调服务;对市直各部门(单位)派驻的窗口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实施考核,对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机构及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实施评价。   
(四)按有关规定查验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各方主体资格和进场交易项目相关手续;负责对进入市级交易服务中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产权交易、矿业权和特许经营权出(转)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提供现场管理和服务;受委托依法承担有关公共资源项目交易服务工作。   
(五)参与全市进入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信用评价体系和中介机构库等的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现场行为公开制度,开展场内信用信息记录、评价并对外发布。   
(六)参与对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政务服务开展情况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效益评价、评估工作,为相关行业部门监管提供协助。
(七)对县(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参与相关业务工作的调研和培训。
(八)负责按规定实施现场秩序管理和监督工作,记录、制止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   
(九)指导、协调市、县(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搭建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平台,牵头制定服务标准,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信用库;指导下级农村产权交易活动,协调跨县(区)农村产权交易业务办理等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及有关部门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单位电话:0827-333903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2:0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巴中市经济开发区红星街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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